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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洋新聞 時間: 2014-03-08來源: 信息時報 汽車貸款作者: 何小敏
  信息時報訊 (記者 何小敏 通訊員 汪次安 劉永傑) 記者昨汽車借款日從韶關市曲江區法院獲悉,該市某信用社原主任溫智堅利用職務便利,收受貸款人送給的“好處費”30萬元,日前被該院一審以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並處沒收個人財產15000元。
  2007年至2010年間,溫智堅利用擔任韶關市區農村信用合作聯社某信用社負責人及主任的職務便利,在負責發放貸款過程中,收受韶關市某公司、曲江區某船舶修造廠、韶關市某物流公司、韶關竹北房屋市某船舶修造廠等4家企業法人送給的“好處費”共計30萬元。
  2012年12月19日,檢支票借款察機關偵查韶關市某融資擔保公司非法經營一案,詢問溫智堅時,其主動如實交代了檢察機關尚未掌握其收受上述賄賂犯罪的問題。
  曲江區法院一審判決認為,溫智堅利用職務之便,收受他人的“好處費”30萬usb元,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鑒於其有自首情節,依法可以減輕處罰。據此,該院作出了上述一審判決。
    (原標題:信用社主任放貸收好處費獲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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