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電 為推進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內蒙古自治區最新規定,任何單位不得把出國(境)作為職工個人待遇輪流安排,離退休省級人員和局級以下人員原則上不再派遣出國(境)執行任務。
  據介紹,今年內蒙古大幅壓縮出國(境)培訓規模,明確規定黨政人才類出國(境)培訓項目比去年壓縮幅度不低於30%,凡國內培訓能解決問題的不到境外培訓,禁止申報因人找事、安排照顧、無實質內容、無實際需要及參觀考察性質等一般性培訓項目。
  內蒙古嚴格執行因公臨時出國(境)經費先行審核制度,無出國(境)經費預算安排的不予批准,嚴禁違反規定使用出國(境)經費預算以外資金作為出國(境)經費,嚴禁接受企事業單位資助,嚴禁向所屬單位、企業、我國駐外機構等攤派或者轉嫁出國(境)費用。
  按照規定,內蒙古所有出國(境)團組按規定標準安排交通工具和食宿,不得違反規定乘坐民航包機,不得乘坐私人、企業和外國航空公司包機,不得安排超標準住房和用車,不得擅自增加出訪國家或者地區,不得擅自繞道旅行,不得擅自改變出訪日程,不得擅自延長在境外停留時間,不得派人為出訪團組提供前站服務。
  內蒙古明確規定:任何組織或個人出國(境)期間不得與我國駐外機構和其他中資機構、企業之間用公款互贈禮品或者紀念品,不得用公款相互宴請,不得接受超標準接待和高消費娛樂,不得接受禮金、貴重禮品、有價證券、支付憑證等。  (原標題:內蒙古:禁把出國(境)作為個人待遇輪流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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