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18日電 據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網站消息,經評估,目前中國公共衛生應急核心能力已達到《國際衛生條例(2005)》的標準。
  《國際衛生條例(2005)》(International Health Regulations,IHR)(以下簡稱《條例》)是一部具有普遍約束力的國際衛生法,中國是《條例》的締約國。
  《條例》要求各締約國應當發展、加強和保持其快速有效應對國際關註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核心能力,併在2012年6月15日前,發現、評估、報告、通報和處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能力全部達標,不能如期達標可申請延期。
  2012年6月,綜合考慮各方面因素,中國向世界衛生組織提出了延期2年達標的申請並獲同意。2年來,國務院各有關部門、各省級人民政府認真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衛生計生委等部門關於切實履行加快推進公共衛生應急核心能力建設指導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3〕84號)要求,成效顯著。經評估,目前中國公共衛生應急核心能力已達到《國際衛生條例(2005)》的標準。
  目前,中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及應對、實驗室能力和生物安全管理、出入境口岸核心能力、人畜共患病防控、食品藥品安全事故防控能力、化學性和核輻射事件防控等公共衛生核心能力均達到了《國際衛生條例(2005)》的要求。2013年各相關部門開展的公共衛生應急核心能力評估結果顯示,達標率已升到91.5%,超過了全球平均水平(70%)和2012年已達標西太區國家的平均水平(86.4%)。
  下一步,國家衛生計生委會同各相關部門將進一步加強協作,完善公共衛生應急核心能力建設工作長效機制,指導地方保持並持續發展公共衛生應急核心能力,不斷提升我國應對各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原標題:中國公共衛生應急核心能力達國際衛生條例履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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