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西安6月5日電(記者  毛海峰)為切實解決幹部“走讀”問題,陝西省委辦公廳日前印發《關於市縣黨政領導幹部在工作地安家的意見》的通知,要求市縣黨政領導幹部不得把家安在其他城市。
      通知指出,黨政領導幹部負有管理服務一方、守土有責的使命。原則上,都應具有心隨職在、家隨崗走的奉獻情懷和吃苦精神,在一地工作都要安心、安神、安業,扎根當地,融入群眾。現有市、縣黨政領導班子成員中,凡沒在工作地安家的,要做出計劃逐步實現就地安家,組織部門幫助協調其安家困難。確有特殊情況,配偶不能隨調隨遷的,需報上級黨委組織部門審查同意。今後,新提拔任職的市、縣黨政領導乾鉑特別是黨政主要領導必須在工作地安家,其配偶要隨調隨遷,並作為提拔使用的必要條件。
      通知要求,今後已在市、縣工作的黨政領導乾鉑在當地任職期間不得將配偶單獨調往西安市和其他城市工作,也不得把家安在西安或其他城市。
      通知強調,市、縣黨政領導幹部要嚴格遵守《黨政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等有關紀律規定,交流任職的幹部不准把家安在賓館、酒店、招待所,防止配偶在隨調期間突擊提拔或違規逆向流動,禁止家屬在工作生活中享受特殊待遇等現象,一經發現嚴肅查處。  (原標題:陝西:市縣黨政領導幹部今後須在工作地安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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